2026年5月19日,冠县文史专家戴敬仁在定远寨镇黄寨子村,发现了一块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的旌表匾额。这块匾额高75厘米,宽218厘米,整体形制规整,题字清晰,上方中间还钤有“堂邑县印”正方形篆书印章。它的出现,为研究当地清代文史提供了难得的第一手资料。
这块匾额的核心正题是“志励冰霜”四个大字,字体遒劲有力,透出庄重威严的气息。上下款识完整,记录了题匾的背景和人物的身份。特别是印章为汉满双文,右汉左满,这是清代地方行政印记的典型特征。整个匾额保存状态较好,信息量非常丰富。
上款明确写道“钦命大理寺卿提督山东全省学政加一级纪录一次王为刘宗汤之妻李氏立”。“钦命”二字表明这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所题,大理寺卿是正三品官员,相当于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而“提督山东全省学政”则负责全省科举和文教事务。题匾人王丙身兼司法与文教双重职务,地位极高。
经戴敬仁考证,题匾人是时任山东学政的王丙(1749—1833年)。王丙原名景涑,浙江归安人,嘉庆年间考中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山东道监察御史等职。他于道光十二年出任山东学政,次年就去世了。这块匾应该是他在任期内题写的,时间非常紧迫。
清代学政由皇帝直接选派,多为进士出身。他们不仅掌管地方文教,还负有宣扬教化、表彰乡贤的责任。题写匾额就是学政履行这一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戴敬仁介绍,学政作为当时的文人精英,书法造诣普遍深厚,但现存作品多为手卷、对联这类小件,像这样的大字榜书原额留存极少。
这块“志励冰霜”匾额,既是清代旌表制度的实物见证,又具备较高的书法艺术价值。它记录了清代职官制度、礼教文化、地方历史记忆等多重信息。对于研究冠县乃至整个山东的清代地方文化,它都是鲜活的实物佐证,不可多得。
1833年,王丙去世的同一年,距离鸦片战争爆发还有7年。这块匾额见证了一个王朝最后的平静岁月。如今,它跨越近两百年时光,出现在山东一个普通村庄里。戴敬仁感叹,每一块老匾背后,都藏着一段被遗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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